tmxk 发表于 2016-4-12 14: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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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教师村 发表于 2016-4-15 15:30:54

户县教育局为什么不作答?{:7_360:}

zxcvbnm 发表于 2016-4-25 08:18:14

{:7_360:}

户县教师村 发表于 2016-4-25 13:35:09

          请看如下事实:
      1、2008年,户县众业主在反映问题时,当时的教育局程宝坤局长明确表态说“你们成立管委会吧,成立了就把这些平房(指小区内用众业主集资款建造的物业用房)交给你们”——真实。
       2、2010年户县甘亭镇教师村小区管理委员会成立,在任的徐局长不同意移交——荒诞。
       3、法院罔顾事实,违背《物权法》将户县教师村的物业用房判给了户县教育局——导致户县教育局现任的靳局长很无奈。   
             请户县教育局与户县法院公开解释
       户县教师村是由业主集资建成的独立小区,含 6 栋居住楼共255户和物业服务用 13.5 间平房。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之规定,这13.5 间物业服务用平房无疑属于255户业主共有。
      不知户县教育局凭什么霸占着位于户县教师村区域内、由众业主投资建造的这13.5 间物业服务用平房???
      更不知户县法院又是依据那一国的法律将这13.5 间平房判归没有投资一分钱的户县教育局???


   

户县教师村 发表于 2016-4-27 14:51:47

事情还不清楚吗?教育局和法院的领导们还看不懂吗?欢迎把你们的理由摆出来让大众听一听!{:7_390:}

wyhys 发表于 2016-4-28 10:24:52

十分清楚的事,户县教育局毫无道理嘛!{:7_360:}

户县教师村 发表于 2016-5-5 10:45:54

谢谢网友的关注。{:7_396:}

户县教师村 发表于 2016-5-5 10:48:36

户县教育局要把我们的房子霸占到何时!!!{:7_360:}{:7_360:}{:7_360:}

户县教师村 发表于 2016-5-5 10:49:25

户县教育局要把我们的房子霸占到何时!!!{:7_360:}{:7_360:}{:7_360:}

wyhys 发表于 2018-1-9 04:47:36

教育局明显没有道理却还能赢了官司{:7_367:}{:7_367:}{:7_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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