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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16: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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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靳应禄 于 2014-4-1 16:30 编辑 & f& y) O6 x T, ^2 }# o$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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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院的积极回应和网友的讨论。{:soso_e183:}0 g+ `" h$ d- A: H# v
一、法院的回复函没有错,但不全面——不全面就意味着想遮掩什么。我说没有错,是指将执行款让村主任领回没有错;说不全面是指我反映的焦点是法官为什么要用“只有你村主任可以领,别人谁都不行”去诓村主任而剥夺我这个当了13年代理人的合法权利?我反映的是法官施歪招有违职业道德并没有说法官违法。
, P) O& x C, ?) a; a5 N 二、户县法院3月28日和我谈,说村里同意退15000元让我交给大康铸造厂。我不接受。我说我是此案的代理人,我的职责是将货款讨回交给大康铸造厂,由大康铸造厂向康中村交纳相关费用——法院函应将此内容一并公布。
9 v2 g% s' C& R: `$ ]! V 三、法院回复函说“我院法律文书当事人中并无大康厂—— 不对呀,该法律文书经审理查明部分清清楚楚地打印着“惠劳司欠户县大康铸造厂材料款壹万柒千元整”,莫非不是同一份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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