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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7 12: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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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靳应禄 于 2014-3-27 12:2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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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n网友,你好。谢谢你的关注。不是我讨好法院领导,事情经过是这样的:王院长到执行庭检查工作遇见我在催案,顺口对付法官说“你把老靳的案子抓紧”,同时要求旁边的刘庭长“随时汇报进度”。于是第二天就执行了——说实话,要不是王院长过问,案子肯定还悬在空中。凭良心说,我该感谢王院长。可是付法官不高兴了,岂止不高兴,简直是丢尽了脸,既丢自己的脸,也丢户县法院的脸,但又不敢违抗,就玩起了“一箭三雕”。这样一来,执行局长难受了。首先是院长都过问了,具体负责的局长竟然不知道,岂不难堪!最初的难堪还不是主要的,毕竟存在误会,真正的难堪在后边付法官施歪招之后。由于付法官嘱保密( ?),村主任在腊月28日已领到了钱,却在正月十四晚上还说没有领并表示他不领,以致几天后纸包不住火了才只得承认,于是乎,本来是按正常渠道发款一切皆顺畅的事变成了“掂的桨撵船”。 我说执行局长难受,文明的说法是做善后工作,用俗语讲就是擦屁股,这擦屁股的事绝对不是件好事,推己及人,我岂不理解?这笔货款,欠债已18年了,问老村主任就能清楚该怎么处理,可法官不但没有问老主任,却有意蒙新主任……2 E/ _# ~3 \7 }, F&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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