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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交通局纪委关于网友as333发帖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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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杏坛小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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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7 12: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 k6 e/ [) |7 `: ~6 r, z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货物装载单位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的,由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4 p" X4 o% m8 W* r! d8 U! u$ \' {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车货总质量超过核定标准的(不含静态磅秤称量的误差),由县级以上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处罚:
3 ~% t( \  s2 Z3 B9 j, z! ]7 Z6 V7 g/ ]3 K( C" v
  (一)超过核定标准500公斤(含500公斤)以下的,予以警告;7 E& b( ]7 y6 X/ G; x
, {4 |! W7 k* w' `! f
  (二)超过核定标准500公斤以上2吨(含2吨)以下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R5 Q, b+ x' M( n5 j9 Z! g
- D3 ~" D/ B4 u6 c  (三)超过核定标准2吨以上5吨(含5吨)以下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b, t9 B% E% w: i, O( ?

) _8 R  w7 s: j7 T; t  (四)超过核定标准5吨以上10吨(含10吨)以下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r. Q4 _; T7 H) k" \
- {7 _- M! _9 I, u  `, N! y  (五)超过核定标准10吨以上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 w0 w9 X6 R% a- V+ P  g
- m6 b4 R7 G7 t$ z" n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车货总长、总宽、总高超限的车辆,由县级以上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0元罚款。4 ]& w1 T- S, w& ]+ l( }7 j& z
1 ]( k$ v) D" m7 u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许可进行超限运输或者承运人未按照《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要求进行运输的,由县级以上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陕西人民政府令 138号

陕西人民政府令 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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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大漠孤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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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7 14: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不是交通局管得好,咱县上的路早就让那些大车砸成梭梭子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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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无畏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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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QQ达人

发表于 2014-2-27 15:03:43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发帖网民如果是交通人,他肯定是不想干事还想拿高工资的人.如果是社会人,肯定是受到交通执法人员处理过的人.行业大了,社会大了,什么样的人都有,请交通执法人员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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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妙语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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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QQ达人

发表于 2014-2-27 18:16:41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交通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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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出茅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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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7 18:34:00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反问发贴网民、你对户县发展中指出问题这很好、他们局工作中如果不对、那是工作。我怎么感觉你好象是真对个人说事、给大家的感觉好象是你违法经营经常被罚心里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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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妙语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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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QQ达人

发表于 2014-3-1 08:18:54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大局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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