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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交通局纪委关于网友as333发帖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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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杏坛小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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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7 12: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 k: x7 `! @% n! P3 v1 G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货物装载单位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的,由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g) ?, {( F. @: a( G' T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车货总质量超过核定标准的(不含静态磅秤称量的误差),由县级以上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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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  n0 l" F, w/ V$ Z  (一)超过核定标准500公斤(含500公斤)以下的,予以警告;
  z/ f- s% ?6 R- l: R3 ]7 |; n( o# B+ H
  (二)超过核定标准500公斤以上2吨(含2吨)以下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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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5 a$ z9 Q0 R7 ], z0 u  (三)超过核定标准2吨以上5吨(含5吨)以下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 S' {) U! S3 s) Q1 G5 ^. j7 X" A* \8 z
) ^3 [! S% p+ v$ G/ g0 h  (四)超过核定标准5吨以上10吨(含10吨)以下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3 R! X( _4 _3 m* y
2 a6 y9 B5 u2 q% @( M
  (五)超过核定标准10吨以上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f) j% |- I9 ?: _- f  c+ |4 S& z
. ^3 v, d3 ^7 Z. |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车货总长、总宽、总高超限的车辆,由县级以上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0元罚款。3 Q8 `3 N1 C7 r
& K7 q/ C: p* s  Y' O! N+ [3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许可进行超限运输或者承运人未按照《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要求进行运输的,由县级以上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陕西人民政府令 138号

陕西人民政府令 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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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大漠孤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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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7 14: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不是交通局管得好,咱县上的路早就让那些大车砸成梭梭子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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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无畏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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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QQ达人

发表于 2014-2-27 15:03:43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发帖网民如果是交通人,他肯定是不想干事还想拿高工资的人.如果是社会人,肯定是受到交通执法人员处理过的人.行业大了,社会大了,什么样的人都有,请交通执法人员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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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妙语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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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QQ达人

发表于 2014-2-27 18:16:41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交通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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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出茅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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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7 18:34:00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反问发贴网民、你对户县发展中指出问题这很好、他们局工作中如果不对、那是工作。我怎么感觉你好象是真对个人说事、给大家的感觉好象是你违法经营经常被罚心里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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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妙语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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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QQ达人

发表于 2014-3-1 08:18:54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大局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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