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闲事的 发表于 2016-3-23 06:47:18

我就看看这伙人最终怎么下台呢!咋愚蠢到极点了,经营权到期了,一切都结束了,官司输也罢羸也罢都无任何意义。承包合同履行完了,说合同有问题,有纠纷,有什么意义呢?部分经营户告管理部门行政不作为,这就更无实际意义了,行政案件不可能解决经营纠纷,更不可能解决权属纠纷,只能让行政机关在法庭重伸出租车经营权许可过程和许可结果,户县250辆出租车的经营权从末向任何个人许可过的。有人总拿出租所发的那个经营权证书说事,从牛某诉讼案中已判的很清楚了,该证是以公司和承包人之间的承包经营合同为前提依据的,因此该证其实就是一个承包经营权证书。且证书上也清楚标明业主是谁,经营者是谁,清楚标注着该证的有效期限。有人告说出租所没有受理其申请,不管此说是真是假,具体情形,既使是真又能怎样,依法判决出租所受理你的申请,但决不会判决出租所把经营权许可给你呀。

叶问 发表于 2016-3-23 07: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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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和白云 发表于 2016-3-23 11:17:15

是呀!民主时代,法制社会,真理不会由一个人霸占,规则不会叫一个人解释!其实道理早已清,法理已自明。胜败已分高下,输赢早显端倪。车主们,回头是岸啊!别再被猥琐之人哄骗了,折腾来去,还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最终,所谓“高人王大律师”也只是明哲保身,昧着良心挣了你们的血汗钱,错误的引领你们往深沟沟钻,最终人家不会对你们负任何责任,你们的生存还是离不开国家政府。悬崖勒马,重整旗鼓,遵法守规勤劳文明经营才是唯一最好的出路!

洞房不败 发表于 2016-3-23 17:13:25

法庭上说理,围堵方式不可取!
难道自知理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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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打酱油 发表于 2016-3-23 17:57:33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Only 发表于 2016-3-24 18:41:22

带头闹事的该抓起来,让出租车赶紧好好营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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