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热闹的 发表于 2016-3-22 10:02:37

呵呵!怪事!怪事!丢人啊!

忽悠忽悠 发表于 2016-3-22 10:04:10

不会吧?

为爱停留 发表于 2016-3-22 10:22:17

明显的是无理取闹,自己一群人闹腾一整,眼看输了,没法子下台,垂死挣扎,撕破脸没用!必须相信法治背景下,法律是最公正的裁判者!这样闹,是非对错,已经很明显了!

月是故乡明 发表于 2016-3-22 10:27:43

这是理亏的明显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法律,尊重别人。

渭河新家 发表于 2016-3-22 10:27:49

竟敢围堵律师,朗朗乾坤无法无天,这是明显自知理亏先猴急了,官司不用打都输了,以后好好挣钱对了。

墨染锦年 发表于 2016-3-22 10:28:41

招摇撞骗 发表于 2016-3-22 09:47
那是老王一贯的作风!在法庭上动用拳脚;在饭桌打人耳光;官司输了在网上攻击;为了得到不法利益,编造谣言 ...

说到点子上了。
现在就不明白那些参与围堵的车户了,还在执迷不悟?还在受他人操控?还在往泥坑里跳?还在一错再错?人常说识时务者为俊杰,车户们,擦亮眼睛看看,形势发展到啥地步了,明智一点吧,赶紧悬崖勒,回头是岸!

厚积 发表于 2016-3-22 10:33:26

无法无天了

努力奔跑吧蜗牛 发表于 2016-3-22 10:44:46

时间会证明一切,真相迟早会大白于天下,黑即是黑,白永是白,这是恒久不变的真理!

鱼儿的眼泪 发表于 2016-3-22 10:48:07

受人蛊惑,做人傀儡,做事无原则,无立场,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一叶知秋001 发表于 2016-3-22 10:55:46

凡是都需讲理,在法律面前任何的无理取闹都不济于是,甚至最终会落得个贻笑大方!关于出租车之事其实已经很明白了,其中原委在很多帖子里都写的比较明白,而且本次市中院的判决已经很能说明问题,所以,还是希望经营户理性一点,迷途知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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