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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规范中小学作息制度 保证学生充足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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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妙语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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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劳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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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9 20: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社西安11月27日电(记者 许祖华)针对近期一些中小学校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学生睡眠时间不足的情况,陕西省教育厅26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中小学校认真执行学校作息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学生充足睡眠和身心健康。从2010年12月起,对违反有关规定作息制度的学校,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小学生一日学习时间卫生标准的规定,小学上午8:15到校、初中上午8:00到校、高中和寄宿制学校在上午7:45以后安排集体教育教学活动,不得提前安排。对自愿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及时、认真地安排好值日和护导等工作,开放场地设施,安排开展体育健身等活动。
    教育行政部门应督促各级各类中小学严格控制学生的课业负担量,提高课堂效率和质量。学校不准随意增加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课外作业,其他年级课外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之内(以中等水平学生完成作业时间为准),初中一二年级课外作业量控制在1.5小时以内。
    学校不得擅自提前复习迎考时间和延长学生上课时间,小学生每日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高中生不超过8小时;停办各类补习班、培优班、重点班和实验班。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义务教育学段一律不得组织和举办各类学科竞赛。高中文理分科只能安排在高三年级进行,不得提前分科。
    通知还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中小学作息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对所辖中小学进行全面检查,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擅自提早开展集体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学校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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