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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媒婆拐卖女婴领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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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4 08: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高雅 实习生李梦敏) 72岁的老太太赵某本是村里有名的媒人,却干起了拐卖女婴的勾当,先后“收购”3名女婴,倒卖给外省的人贩子。昨日,由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某等9人拐卖儿童案日前一审宣判。
倒卖女婴 转手就赚数千元
2009年2月18日,杨凌区五泉镇农妇张某生下一女婴,张某想找户人家把孩子收养,她通过亲戚联系到扶风县农民辛耀西,辛耀西又让同村的辛宏超帮忙联系,最终找到了年过七旬的老太太赵某。同年2月22日,赵某来到张某家,交给辛宏超13000元将该女婴买走。辛宏超留下1000元后,将12000元交给辛耀西,辛耀西又将10000元交给女婴的家人。
离开张某家后,辛耀西将剩余的2000元分给辛宏超夫妇600元,自己占有1400元。赵某回到周至家中,就电话联系了买主杨平军。当晚12时许,杨平军在赵某家中以15000元买走该女婴,将孩子带到河南省渑池县倒卖给一个叫“小环”的女人,获赃款18000元。
3女婴被安全解救回家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杨平军、辛宏超、辛耀西等9人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或明知他人贩卖儿童而予以接送,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该案由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户县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0年,因其年事已高,身患两种不宜关押的疾病,暂予监外执行。其余8名被告人均受到刑罚不等的有罪判处。

户县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吴克亮表示,赵某生于1938年,家住周至县,擅长替人说媒,在周边乡村拥有广泛的社会关系。
从已落实的案情来看,赵某还参与了另外两起拐卖女婴案件,均是由她卖给杨平军。在这个拐卖女婴的犯罪团伙中,赵某扮演的角色相当于“女婴倒卖中转站”,打听到谁家有女婴欲送人抱养,她再联系河南人杨平军,将女婴统一交给杨平军,之后再由杨将女婴卖至河南。女婴的家人从观念上重男轻女,本想将女儿送给好人家收养,之后再生男孩,不料最终使亲生骨肉沦落为犯罪分子的获利工具。
据悉,在团伙成员相继落网后,案中的女婴也已被安全送回父母身旁。
作者:高雅 李梦敏
(本文来源:西安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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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4 08: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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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江湖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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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5 19: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十恶不赦!没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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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5 21: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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