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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2 1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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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驳一句,任何公民都享有宗教信仰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直接涉及宗教问题的条款有两条。* _; V/ _* B, J- a @/ \8 _( l! r
+ Z# o% y3 T$ H& ^3 [ 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 Z3 Y2 Y# A,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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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5 N/ y2 S+ W' M$ P: B
从此条例看,又该当何论?我认为,不能因为一幅图案,就说其思想有问题,那么如果图片是个艺术女人的躯体,难道这个人就是色狼?所以,我认为此话题太过了!个人观点,一笑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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