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楼主 |
发表于 2015-3-23 18: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 _" d0 n7 ?& |7 t1 s1 `% w9 ~2 t
5 H0 }8 F' [4 w/ ?% @1 f
/ d) n- o6 p- y9 T& |' d, E
呵呵,虽然我心情不好,看了你的回帖,我还是觉得可笑。1 c+ X4 X$ E6 Z7 G0 [+ S8 P, V
首先,感谢你的参与!你肯定是知情者,你的回帖间接地证明了此事的真实性,其次感谢警卫三师十一团培养出来的缺乏法制思维理念的“法盲”标兵,中国是依法治国,你法制意识淡薄,不等于别人维权意识淡薄。有时候,好人如果不分是非,那比坏人更可怕!0 n. a5 w* Q4 Z
7 i! U3 |7 h# U3 b* q- \
原因有二:
3 g7 u' z& A! t5 b' l 1、从你说话的口气,估计你是位比较武断、性急、不做调查,不作换位思考,乱下结论的干部。说话误导网民,没人对我说卖我的地,我不种地我吃什么?请问是政府哪位领导给我安排的工作?政府领导如果有时间给我安排工作,我的事早解决了。工作是为了糊口,这是国家规定标准里保洁员最低的工资,你知道是多少吗? 是嫉妒?还是埋汰?) q$ H, }% M5 a& }5 t1 t
2、假如你是干部,如果你对解决民生问题,抱着“耍猴”的心态,你记住中国的一句古话:“水可以载舟,亦可已覆舟”。国家的惠民政策可以说是英明决策,多少村组镇干部运用“愚民”的方法,不让村民知道党的政策,多少民生工程变成敛财工程,缺乏透明度,缺少对权力的监管。百姓心中的目标是司法为民,在司法过程感受到公平、正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