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随着居民财富的不断积累,投资理财需求日益增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了社会舆论与监管机构关注的焦点。针对金融消费者遇到的投诉难题,新浪财经开通了“315金融曝光台”。我们将认真倾听各方声音,以事实为基础,力求还原真相,保护金融消费者及各方的合法权益。
投诉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新华保险
投诉产品: 新华保险红双喜盈宝顺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合同号:886449381772
2013年2月10日,张女士的母亲(时年58岁)前往建设银行上海市宝山大场支行办理存款业务。银行工作人员将她母亲引到VIP理财专区的小房间里,向其推荐了一款所谓“银行理财产品”,即新华保险红双喜盈宝顺两全保险(分红型)。该业务员介绍说这款“理财产品”年收益率高达6%-7%且有保险保障,比其他银行理财产品收益高,每年存5万,连续存缴5年。 新浪财经查阅新华保险官方网站得知,红双喜盈宝顺两全保险(分红型)采取保额分红方式,满期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终了红利,分红金额不确定,视公司当年的经营情况而定。同时,从第五年末开始,每年返还首期保费的6%作为生存保险金,也就是说,投保人最终的收益是否能达到6%-7%,并不能确定。 张女士的母亲认为十分划算,同意购买。由于老人患有二级视力残疾,看不清楚保单上的文字,所以只在投保单上签名,其余内容由银行业务员代为填写。临走时,银行业务员特地叮嘱其母亲如果接到电话回访要全部回答“是”。 随后两周内 ,张女士的母亲接到新华保险公司的回访电话,由于听不清楚电话里面在说些什么,老人按照银行员工的叮嘱全部回答“是”。 半年之后,张女士回娘家才发现母亲实际上投保了一份保险产品——新华保险红双喜盈宝顺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期限长达十年。 张女士认为母亲目前已经58岁了,不适合投保十年期的保险产品,银行员工在销售时没有明确告知是保险产品,以高收益诱导老人,有欺诈嫌疑,于是打电话给保险公司问询情况,新华保险称如果现在退保,将损失2万元,约40%的本金。张女士及家人难以接受这样的损失,于是决定暂时先不退保。 2014年1月底,张女士的母亲接到新华保险公司的电话,提醒在2月10日之前缴纳5万元保费。其母亲在2月前往购买网点要求退保,银行业务员同样解释说如果退保将只能按照保单规定拿回约60%的本金,由于心疼损失,张女士的母亲再次缴纳保费5万元。后来,张女士的家人多次跟建设银行沟通,要求全额退保,但未达成一致。 交涉结果: 2015年2月17日,张女士回家过年,陪同母亲前往建行再次要求退保并希望银行提供2013年2月10日销售时的录像或其他相关销售证据,银行工作人员说无法调出录像及证据,此事如何处理春节后给答复。截至发稿,张女士一直没有接到建行通知。 张女士表示母亲出于对银行的信任,而银行员工夸大收益,误导老人买保险,要对此负责。张女士的母亲现在急需一笔钱治疗眼疾,希望能将存缴的10万元全额取出。新浪财经根据张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致电建设银行上海宝山大场支行的负责人陈女士,她表示3月17日将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一道对此事进行协商解决。 新浪财经致电新华保险,客服人员称已将此情况记录下来,并会反映到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文/新浪财经 邹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