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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4 20: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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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5 ?, T9 B( p8 s3 ^8 C# D2 ? 哈哈,债主托我讨债,我自然得尽职尽责,现在,货款落了空,我必须如实告知债主,债主对再打官司有意见,请教法院,没有什么不对。网友有不同观点可以讨论,但如果感情用事,我觉得大可不必。同时,我向网友报告,我已按组织系统向上级纪监反映了。现在看来,再行起诉已不可避免。在前不打算起诉有两个考虑,一是与我们村干部关系挺好,不值;二是理由不充分,假如村主任问有什么证据证明其领了款怎么办?谁主张,谁举证,我的证怎么举?现在好了,证据(在法院的回复里)全有了,我还不应感谢法院吗?
" E4 [- w; T7 J3 ?& r2 [: {. J4 c 至于有网友说绝不请我当代理的话,我不想以牙还牙,只回敬四个字:自作多情。不过,我们若真的起诉,我倒欢迎网友们到场旁听,更欢迎想和我辩论的网友给被告当代理,否则,是没有发言权的。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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