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本人由于蓝田老家遭受自然灾害,由蓝田县政府扶贫办牵头引导我们全家三口及同村另外5户村民迁移至户县渭丰乡祈北村4组。与当时祈北村村委会负责此工作的村长仝生治签订了户口安置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包括:仅我家就缴纳祁北村委会落户费24000元.住宅宅基划分款6000元.村建道路款1000元.共计31000元)其他5户人家不仅相同费用,总共收取我们6户人家近20万血汗钱。我们严格遵守协议各项条款,各项费用当年全部缴纳完备。安置协议书也会同村委会去户县公证处做了合法公证。 当时可以说为这迁户口我们6户人家债台高筑,接下来的日子就是等待祈北村村委会的安置.这一等就是10年10年来多少日日夜夜,我们提心掉胆,乞食难安,精神压力处于崩溃边缘,苦苦等待!盼来的是我们6户人家20多人如今宅基地没划分,口粮地也没有,新农合及国家给于农民的各项政策,在我们身上都很难落实。盖房需要的宅基地也不给划批,不能盖房子所以无家可归,享受不到国家的福利政策,深受祁北村委会的欺骗及压迫,致使我们这些难民携全家长年流落在外打工为生,现如今我们已年迈身体状况也不理想,没家的日子真难熬。2 e( D H3 U2 \. K
恳请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