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搜索
热搜: 户县
查看: 1438|回复: 0
收起左侧

老人20万存款被两子女取走 起诉北京农商行索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0-24 21:3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10月23日09:52 来源:新京报
14268212_980948.jpg
       张老太在银行有20万元存款,银行卡一直放在儿子手中。多次向儿子要卡无果后,张老太去银行查询发现,存款已被人取走。为此,张老太将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诉至法院。昨日上午,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张老太诉称,她今年已73岁。2010年8月16日,她在被告北京农商行营业网点的柜台,将20万元存入其名下的卡内。今年年初,她到银行查询,被告知存款已被他人分两次取走。
  张老太认为,被告银行未尽到保障其账户内资金安全的义务,故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存款并赔偿损失。
  庭审中,被告代理人称,张老太的儿子和女儿拿着其母亲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以及他们自己的身份证,每人从账户中取走10万元,然后分别存到自己的账户中。
  “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取款人所持手续完整,我方没有理由不给对方取款。”被告代理人表示,损失是原告自己对证件保管不善所致,应由其自己承担,或者去找其儿女索赔。
  此案未当庭宣判。
  链接
  曾诉女儿索存款被驳
  据了解,张老太存款“丢失”后,曾多次询问儿子和女儿是否取了她的钱,但儿女一直不承认。今年4月1日,张老太到通州法院起诉女儿陈某,要求其返还20万元。
  审理过程中,法院调取了2010年8月18日的《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储蓄取款凭条》,取款人签名处为“陈某”。
  庭审中,陈某称其未取过母亲的存款,并提出对取款凭条署名的“陈某”进行笔迹鉴定。经鉴定,结论为:两个“陈某”签名字迹不是同一人书写。
  今年8月24日,通州法院据此驳回张老太的诉讼请求。
感谢上帝赐给我这份神圣的工作,我真诚的希望所有的人都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安享晚年。咨询:15029956567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秦岭网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58号
陕ICP备10002220-1~2号

GMT+8, 2025-5-7 16:01 , Processed in 0.136622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