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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 7类情况将被停止供餐资格 从业人员皮肤有伤口要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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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天山茗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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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3 11: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获悉,由西安市食品药监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制定的《西安市学校食堂及学校供餐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并下发执行。该《办法》于下月开始执行,出现一年内连续3次因违法违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处罚等7类情况,将被停止供餐资格。

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

该《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提供餐饮服务的普通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托幼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及学校供餐餐饮服务单位。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进行科学引导,每学期应对学生进行至少1个课时的食品安全教育和营养学辅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证(照)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一年3次违规停止供餐资格

建立并实行供餐退出机制。供餐企业、加餐供应企业存在7类情况,将被停止其供餐资格。具体包括:被吊销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因严重违法违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一年内连续3次因违法违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处罚的;不再具备相应供餐条件和能力,或者不能履行保证食品安全责任的;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为供餐主体存在其他严重影响供餐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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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天山茗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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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3 11: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业人员要每日健康晨检& J1 @4 L  |5 H# i9 ?0 O% X  J
. H& N7 f! t. O9 B. J
落实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应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餐饮服务。, ^/ P1 R; m% k1 x  t
4 Z( @9 F) Z$ K+ C- u$ M
实行从业人员每日健康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要求其离岗,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k, r" B! x" B( W! {2 J
) I) ?; e# @4 ]6 W% M& f( `: z
转基因大豆食用油禁止采购: h+ v1 a* U+ U) t

0 {  y" A% k* R8 t采购人员应建立学校食品采购索证登记簿,做到每日登记,采购记录项目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9 d; Y! p/ W) @9 T: \/ j

) o4 y$ r+ G+ t( q同时禁止采购8类食品,除了不得采购三无、超过保质期、建议不合格肉类等“问题”食品外,棉籽食用油和转基因大豆食用油及含有棉籽食用油和转基因大豆食用油的调和油等,也禁止采购。1 f( ?1 F8 Z6 C) B8 M% V
7 ]- T1 V3 Q: w  q  l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外包9 c* O' \; j% k; r- H3 _

: T; K/ X4 V4 v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政府收回,交学校管理。(
5 b! y0 p9 ^& ?( I1 F1 j$ n2 @
大西部网微信公众号:daxibuwang;大西部网QQ群:174760291;求助维权QQ群:280563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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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听雨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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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3 13:31: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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