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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秦岭樵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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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人民法院有错必纠,鲜艳国旗在祖庵法庭上空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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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无畏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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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09:3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人民网的舆论监督!希望人民法院能为人民好好服务,真正做的老人家提出的“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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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滇池秋坪

梦想的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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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QQ达人社区劳模社区居民新人进步百度吧友

QQ
发表于 2012-6-14 09:3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正确处理问题,好样的。
箭东路天猫优品(家电) 微信/电话:17392899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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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出茅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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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09:33:51 | 显示全部楼层
{:8_435:}{:8_435:}{:8_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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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天山茗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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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QQ达人

发表于 2012-6-14 14: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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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听雨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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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QQ达人社区居民新人进步社区劳模

发表于 2012-6-14 15: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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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2-6-14 15:21:33
好样的,公安局为什么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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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听雨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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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QQ达人社区居民新人进步

发表于 2012-6-14 16: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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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江湖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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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17: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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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烟雨游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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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19:3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人民代表 于 2012-6-14 19:41 编辑
6 D8 ~7 ?$ p; r, W2 W" U; U3 `, o  v5 }# h! a/ l7 R
                                                                 如何待户县人民网上的负面消息
( x: {. w. ^* C# @3 B        户县人民网是户县一个较大网站,在“呼声与回应”、“消息快报”版块中经常报道户县各个角落的先进事迹和负面的不足,正面和负面报道都是一种促进。而所报道的负面消息最为人们所关注,所议论。4 u; _% r. G# F* s1 M
                对于出现的负面报道如何对待呢?我认为要分以下类型处理:0 B9 y% N) l+ m- D) z
        一、对内容基本属实的报道,无论是个人或单位,都应认真自查改正,就象户县人民法院那样,有错必纠,很完满处理好了“国旗”事件。
/ e: A, A& D+ L0 m0 O% H1 i5 w        二、对于个别人恶意攻击他人、为泄私愤的消息,可分两节处理:首先,网站管理员要形式要件地审查他的证据后才能发表;其次,被攻击者必须真名实姓地回击批驳,但不能因生气而谩骂发贴者,要显示出度量,若如此,那些“小人”自然会卷尾销声匿迹。
- G6 p0 {7 F! U, x& N5 Q         三、如确属恶意诽谤,被攻击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侵犯名誉权”的诉讼,立案后人民法院可从网站管理员那里调取攻击者的“IP”地址,网站管理员有义务提供。最后让攻击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 F, f, T' z  p% H% d, L1 c
         四、最不可取的办法,有些单位和个人不是按上述正确方法处理问题,而是找公安网监警察给网站管理员施加压力要求删除,岂不知这样也难住了网监警察,因报道内容不是反动言论,警察有何办法?公民言论自由受宪法保护,难道让警察违宪不成?更重要的是,能申报被批准开设网站者,都是熟知法律敢于讲话的强者,只有以理说服他,绝对不能靠强权来压服他,压而不服适得其反。
( ~0 T4 H& ?3 M/ @- M
5 o* r) ]: _' @( U. g! i& X- M# C) ?6 T, U

  P8 J( ?7 C* F' e; r补充内容 (2012-6-14 20:16):& f$ `) T5 E, v* g$ `- z: s: P
以上意见不知妥否?请网友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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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2-6-14 22:11:10
知错就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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