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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理赔新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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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 09:5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些修改让快速理赔更快

简化了 报出保号即可理赔

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雷煜介绍,首先事故受理手续比原来简化了。事故车主持行驶证、驾驶证(A、B驾照需持有效体检回执),并能提供交强险承保公司及保单号(旧规定需持交强险原件),填写《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后,便可由快速理赔中心受理。

扩大了 事故受理权限更大

将事故受理权限明确并扩大为:机动车在陕西省境内投保的,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通知》将轻微财产损失从原来的单车财产损失2000元限额提高至5000元,还可包括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后视镜等外表部件损坏,可继续驾驶的事故车辆。也就是说,5000元并不是一个绝对上限,只要是车辆外表部件损伤、能移动,都是轻微交通事故。

增加了 理赔资料可现场接受

所有驻点公司的查勘定损人员都可根据客户需要,接受客户提交的且在快速理赔中心受理事故的理赔资料,并将资料及时进行流转,缩短小额车险结案周期,避免了车主为了理赔反复去保险公司。

感谢上帝赐给我这份神圣的工作,我真诚的希望所有的人都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安享晚年。咨询:1502995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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