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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消委提示:金融消费防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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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8 21: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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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阳新    时间:2012-4-26   近年来,随着金融理财产品的大量出现,银行服务工作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消费者在接受银行提供的各种金融理财服务的同时,也受到了诸多不平等、不公平
  不合理的“待遇”,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得不到有效保障。其中”储蓄变保险”问题最为突出,保险公司驻银行网点销售保险,由于销售人员误导宣传,将银行存款或银行理财产品与保险理财产品混为一谈,加上消费者自我保护意思淡薄,单纯追求回报,导致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投诉日渐增多,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
  为了避免消费者在接受银行提供金融理财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在银行接受服务签署任何单据协议前,请认真阅读文本内容,并注意索要、保存相关凭证。
  其次,在银行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金融产品时,需明确服务的产品类型,注意区分其是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还是保险理财产品。
  再次,在银行内接受工作人员介绍金融服务产品时需注意其身份,根据出示的工作证件辨识其是银行工作人员、证券基金公司人员还是保险公司人员。
  最后,购买银行代售保险产品时,产品实际收益应以合同中约定文本为准而非销售人员口头介绍说明,注意合同文本中混淆字眼,谨防保险产品风险。
  消费者在银行存款过程中如遭遇到存款变保险或其它纠纷,应及时向当地行业协会、消委组织投诉,也可向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申诉。
感谢上帝赐给我这份神圣的工作,我真诚的希望所有的人都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安享晚年。咨询:1502995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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