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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IPO过会 承诺明年10月前分红1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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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0 10: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11月19日05:53  来源:华夏时报    11月16日,在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1年第255次会议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华人寿”A股IPO顺利通过审核,这意味着作为首家采取A+H发行方式的保险公司,新华人寿已跨过了IPO的第一关。
  时隔四年,A股将迎来国内第四家保险上市企业。多家机构表示,新华人寿的融资不会对市场资金面产生明显压力,若成功上市,其资本实力将得到显著提升,加上公司基本面优良、分红机制确定等优势,不仅有助于打造“以全方位寿险业务为核心的金融服务集团”目标的实现,也或将带动保险等金融股走出一波上升行情。
  新华人寿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此次计划发行A股不超过15854万股,占A+H发行后总股本的5%;计划发行约3.58亿股H股,如超额配售选择权获全额行使,则发行规模约为4.12亿股,占A+H发行后总股本约13%。
  风险提示详实
  11月11日晚间,新华人寿披露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其内容详尽,充分考虑到可能面临的风险并逐一向投资者言明。在长达20页的风险提示中,新华人寿将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监管及公司自身可能出现的风险均做出详细说明。招股说明书假想了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并将一旦发生风险,可能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做出剖析,言简意赅,方便投资者阅读。披露的风险共分三部分,一是与保险行业相关的风险,细分为10项;二是与自身相关的风险,内容细分为24项;三是其他风险。
  如此详实的风险提示,用新华人寿董事长康典的话来说,“就是要将所有的问题和风险,在上市前向外界明明白白地说清楚。”
  “这么做是相当具有勇气和胆量的。毕竟这不是一笔小数目,同时又是在IPO的当口。处理这些问题,在需要资金、时间的同时,更需要智慧。”一位新华人寿内部人士表示。
  首次承诺特别分红
  11月9日,中国证监会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将立即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开始,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则、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这一新政在新华人寿招股书中得到体现。
  在招股书申报稿中,新华人寿开篇就在“重大事项提示”中明确承诺将在2012年9月30日前实施完毕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的特别分红。这在保险公司A股IPO中尚属首次。其招股书中明确表示,公司将通过特别分红的方式,将特别分红中归属于上市前全体股东享有的部分作为专项基金,用以弥补新华人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由于前董事长违规事件造成的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之外的其他实际损失,作为对公众投资者的额外保障。
  另外,紫金世纪24%股权拍卖所得款项将成为公众投资者保护机制的资金来源。上述股权在前董事长违规事件中,作为清收资产被新华人寿收回。新华人寿表示,争取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并将紫金世纪股权的转让收益扣除相关税费及提取相关公积金和准备金后的余额,全额进行分红。
  招股书表示,如上述可供分红金额超过人民币10亿元,可供分配金额即为特别分红的金额;如上述可供分红金额低于人民币10亿元,新华人寿将从滚存利润中提取相应金额补足,特别分红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如在2012年6月30日前紫金世纪股权未能完成转让,新华人寿将直接从滚存利润中提取人民币10亿元,作为特别分红的金额。
  新华人寿称,预计A股和H股发行后,公司偿付能力水平将得到显著提升,不会因偿付能力不足构成特别分红的限制,公司亦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使得偿付能力水平满足监管要求,确保特别分红的实施。
感谢上帝赐给我这份神圣的工作,我真诚的希望所有的人都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安享晚年。咨询:1502995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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