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戴永智 于 2011-11-12 08:58 编辑 * x) [6 e, O9 I _( w" K
% X3 H; k6 }& [8 F中学生最易无忌走险 人生道路是漫长的,但关键时刻就那么几步,走对了就通向光明;一念之差走错了就可能掉进犯罪的深渊。 人出生从有意识开始,首先受到的是父母的呵护和教育;其次才是进入学校接受老师传授文化科学知识。小学生在家靠父母,在校靠老师,从思想感情上缺乏独立性,把家长说的话看作命令,把老师讲的话当作“圣旨”,动辄“老师讲的”,这就是人在幼年表现出很大的依附性和依赖性。 进入初中以后,掌握了一定文化知识,在社会实践中也有了一些粗浅的感性认识,虽然经验不足,未达到理性认识的成熟程度,但自我感觉已成大人了。在思想上有了部分独立思维能力,在行动上就会产生一定的独立性。这就是从依附性向独立性转变的过程。而这时“自我感觉长大了”和客观实践经验不足所构成的差距,就形成了一个容易出错的判断和简单错误的选择行动,这时最容易出错。所以把人生中学阶段称作“危险阶段”。 考上大学固然光荣,未考上者也可尽其所能,未必就是穷途末路,最遗憾的是未走出校门却进监狱的那些中学生,他们正是在人生危险阶段把握不住自己的失足者。 改革开放刚开始,黄色录像在内地出现,有两位高中二年级学生出于好奇,晚自习溜出校门看了几次黄色录像,心理和生理也产生了冲动,上课无心去听,睡觉时录像情节总在脑海中闪现,他俩情不自抑,也想实践录像中的情节。 两个学生是同村,他俩商量在本村杨某那里实践。杨某虽30岁,但风韵犹存,丈夫因车祸去世几年,她悲痛难当,独守幼子度日,暂无心再嫁。 有天晚上,月光明朗,这两位高中学生翻墙进入杨家,用黑布蒙面,各用一把玩具手枪指着杨某,“别出声,喊人打死你。”杨某通过窗口透进的月光,朦胧中看到两人手拿枪,吓得魂不附体,只得曲从那两个高中学生的实践。那两个学生实践完后,又用枪指着杨某道:“过几天,我们还来,你敢报案,我们用枪打死你儿子。”说完后便从后院翻墙逃走。 杨某遭此蹂躏,小声哭泣着直到天亮,后在亲人指点下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人员听到两名歹徒持枪,更加重视此案,当即派五名干警带枪连续守候几个夜晚,等候捉拿歹徒。第四天后半夜,当两个歹徒再次现身时当场被抓获,经审讯才查明是某中学高中学生。他俩交待作案动机,是看了黄色录像后想亲身实践。最后这两个高中学生因犯强奸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刘某是初中二年级学生,刚入校时学习认真,很守纪律,成绩名列前矛。可到后来结交了几位后进学生,经常迟到旷课,翻墙出校进网吧打游戏。时间长了迷上网吧,加之网吧老板热情接待管吃、管住,刘某一连几天没有回家,学校通知了家长,家长万没想到刘某在离校不远的网吧里吃、住、玩。 开网吧的这个老板经营目的很明确,就是设法从青少年学生身上赚钱,刘某身上100元花光了,被老板劝出了网吧。回到家里受到父母责骂,所给零花钱被控制了,所需学杂费父母直接交到了学校里,这样使得刘某身无分文。可刘某在课堂上仍然是无心听课,脑子里闪现着网吧里的电脑屏幕,耳朵里全是游戏机的叫声。他虽然想控制自己,但无法抵制网吧的诱惑,想进网吧可没钱怎么进呀?为了再过一把瘾的心理需要,他决定“铤而走险”设法弄钱。 他发现本村一商店距村有一段距离,每晚仅有70岁老头看门,故决定撬门偷钱。有一天晚12时,他戴上手套,悄悄撬开商店后门进入店内准备偷钱偷香烟,正好被看门老头发现,因老头对他熟悉,他怕事情败露,趁老头在炕上未起身时,用事前准备的锒头猛砸老头头部,借老头被打昏之机,用被子捂住老头头部使其窒息死亡。刘某戴着手套打破油灯,在被子上浇上煤油放火焚尸,大火烧完了商店,待家人和乡邻们救灭火时,剩下的只是一片灰烬和一具焦尸。 这场大火着得奇怪,引起老头家人疑虑,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人员经过仔细排查,抓住了正在某中学初二上课的刘某。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过程,并交待犯罪时戴手套和焚尸是从电视里学到的。经过几天讯问,公安人员从刘某指认的枯井中找到作案所用的手套和锒头。 案件落实了,可刘某问公安人员:“叔,啥时放我回去,我正上学哩。”刘某因不满18周岁,按故意杀人罪被处有期徒刑14年,现正在少管所服刑改造。 人为什么会违法犯罪,这虽是一个复杂问题,但其中包含着浅显的共性道理。 人的一生有很多需要,简单地可分为三大需要。 首先是生存需要,维护个体生命的存在,这是一个人最基本需要,如果这个需要不能满足,就没有生命,生命如果没有了还需要什么? 其次是社会需要,社会对个体的承认,包括依附、个性生理、支配、服从、攻击、归属等的需要,这些需要调节社会生活的关系,所以视为社会需要。人和动物的区别就因为受社会关系调节和约束。 再次是自我需要,它是在前两个需要基础上的一种更高级需要,包括探讨、理想、成熟、荣誉、获取、创造等需要。人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达到最高自我启发创造性需要。 人为了满足各个层次需要就会为满足某种需要而产生行为,但人的行为却会受到习惯、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和阻碍。当受到阻碍时就会产生一种心理冲突,冲突会使人产生一种违反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触犯法律而构成犯罪,犯罪就从这里产生。 中学生正是由少年向青年成人的过渡年龄阶段,他们为满足太多的好奇和各种需要所产生的行为,最容易和社会道德、国家法律约束产生冲突,所以青少年在当今社会中最容易构成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