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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9 2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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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村有人说“张会影己把自己违法盖的十间房都捐献给国家,还有什么可追究的?& U5 l; h1 Q& x/ n1 |* ~7 x
我个人解读:
4 F# i6 w( I, T# \9 {; O9 S, [) C 第一:作为一个正常的成年人,自己花费百万以上巨资盖的吃住玩一条龙的“连池农庄!如果手续合法,没有猫腻,试问哪个正常人会捐献出来?户县60万人谁能做到如此度量?
) @+ o% L" ^5 T; [& C+ N ~9 o 第二:捐献就不追究了?首先这牵扯一个违法建筑能否捐献的问题,纵观全国拆除违建的大大小小案例,想用此方法掩耳盗铃的大有人在,可最后的定性可参照其他省市区的决定意见:违法建筑不能作为捐助物捐助给个人或村集体,当事人不能用违法建筑搞变通搞公益,捐助无效!对于违法建筑应依法予以拆除!
) k- v4 v1 c- Y 第三:我们来谈谈违法建筑“保护伞”的问题,户县扫黑除恶和拆除违建这两项工作已经开展时间不短,为什么仍然有余下街办南索村张会影违法建筑依然存在的问题,其他那些人辛辛苦苦好不容易盖的就那样拆了,为什么鄠邑高铁出口这么明显的一个违建,属地管理的余下街办、业务监管的国土局、驻村帮扶对村上整体工作负有监督责任的区纪委驻村工作队他们都熟视无睹?!为什么能对张会影违法建筑搞变通?试问鄠邑区政府对全区违法建筑的处理是否做到一刀切!标准一样!朗朗乾坤,法制社会,作为鄠邑人,希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起责任,不要愚弄群众的眼睛!3 ?) `- k+ y2 U: T" Q)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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