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交警大队关于启用电子抓拍系统的通告
2 e4 t$ I9 [, v0 }$ t 为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决定自2018年11月28日开始,启用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系统一处,具体通告如下:
. I! ~3 y* J. e, M 一、电子抓拍系统启用时间
: H4 l6 ~7 U. }& z6 r. S) | 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1月30日为试运行阶段,2018年12月1日0时起正式运行。试运行期间抓拍数据不作为处罚依据,正式运行后将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 ]! V) Z) S8 D1 [' {2 p0 }, Z 二、启用电子抓拍系统路段S107省道将军山超限检测站(桩号:142KM+600M). K* z' U2 q' z7 g5 u
三、电子抓拍系统抓拍时间$ l( D, y; L' I
全天24小时进行自动抓拍
$ x7 B9 e. l I! ]3 w9 V, f 四、电子抓拍系统功能及处罚- s0 U% U+ n* B
该电子抓拍系统旨在引导货运车辆依次进入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对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进入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逆向行驶、货运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货运机动车进行抓拍取证。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交警大队将根据系统采集的违法事实和证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违法驾驶人、车辆管理人、车辆所有人等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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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交警大队) {, u' Q/ j" W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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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户县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