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本着充分运用司法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目的,倾力开展涉贫困户执行案件摸底工作,并及时将涉及贫困户执行难案个个击破,切实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017年9月14日,鄠邑区法院雷霆出击执行余下镇罗什村贫困户孙强民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潘军行交通肇事案。 2014年,孙强民骑电动摩托车出行,不小心撞到潘军行违停在路上的汽车,身受重伤,因此花去医疗费16万余元。孙强民为此将潘军行起诉至鄠邑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潘军行承担主要事故责任,依法赔付孙强民医疗费9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潘军行并未按时赔付,孙强民无奈再次到鄠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潘军行肇事车辆系借款购买,未购买商业保险,且潘军行家中两个子女正上大学,妻子患病,家庭经济拮据,暂无法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孙强民因交通事故花费巨额医疗费,大部分钱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且尚需药物持续治疗,家庭生活亦是难以为继,急需潘军行的赔偿款偿还亲友债务。如此情形给执行法官出了个大大的难题。 但是执行法官没有因案件执行难度大就放弃执行。考虑到若将肇事车辆评估拍卖,不仅程序繁琐,时间跨度大,手续费用也较高,执行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积极奔走,最终通过将肇事车辆抵押的形式从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中争取到救助款4.8万元,并主持双方达成了年给付至少2000元的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达成后,潘军行外出打工,他在第一次给付了2000元后再未履行。几年间,潘军行为躲避执行,即便过年也不回家,执行法官多方查找潘军行下落无果,执行案件款也一拖再拖。 2017年,根据孙强民家庭的实际情况,其家庭被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9月14日,执行法官接到群众举报,潘军行已秘密回到家中。得知这些信息后,执行法官积极与帮扶干部取得联系,并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下,于2017年9月14日,组织执行干警深夜出击,成功将被执行人潘军行拘传到庭。 被执行人潘军行面对昔日一直开导自己的执行法官低头不语,也深深感受到躲避执行不是长久之计,迫于法院强大的执行威慑,潘军行连连向执行法官保证,愿意立即回家筹钱,尽快将案件歀履行到位。为快速执结案件,保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合议后决定放弃对潘军行采取拘留措施。潘军行向执行法官再三保证后,并经申请执行人孙强民同意,潘军行向法院出具了书面保证书,保证10日内付清拖欠的执行款,全面履行法律义务。来源:凤凰网陕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