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楼上。{:7_390:}{:7_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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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种事!
法官是受人尊敬的,这位法官起码应当回应一下。{:5_321:}
请户县法院派个工作组来教师村实地调查一下。{:5_335:}
假的总是假的伪装应当剥去{:7_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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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我和法官聊过,我的感觉是法官很为难……{:7_360:}
但我可以肯定地说,这是一个错案,因为物权法规定的十分明确嘛!{:5_335:}
法院和法官为什么不敢作说明呢?心虚什么?须知多行不义必自毙,沉默不一定都是金。{:5_321:}
户县教师村 发表于 2016-6-20 08:01
不时有错案发生而且有的一错再错……建议户县人民网聘请几位能主持正义的律师以个人名义进行评说。
这个建议不错,户县人民网这么好的平台,可以像电视台那样聘几位嘉宾搞评论挺好。:victory:
谢谢网友关注和讨论。我们期盼公正。{:7_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