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奔跑吧蜗牛
发表于 2016-6-14 08:35:26
老王同志又出山,
戏说出租经营权。
一知半解读法律,
输了官司不年传。
是非曲直有公断,
另有所图不一般。
粉丝
发表于 2016-6-14 12:51:04
一年半载瞎胡闹,怀揣判决还上告。法律学习不到位,误导大众有一套。——粉丝
愚人
发表于 2016-6-14 23:45:55
好多的水军
渭河新家
发表于 2016-6-14 23:57:24
本人路过读帖说两句,出租车官司不是都败了几次了,咋还又开始折腾了,不明白是怎么个意思?
画乡小子
发表于 2016-6-15 08:43:14
没玩没了的胡闹,恐怕是别有用心吧?
秋风落叶
发表于 2016-6-15 10:15:46
政府的决策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飞的更高1978
发表于 2016-6-16 13:59:09
赞
王建民
发表于 2016-6-16 15:34:33
用经营者的自愿承包申请书作为行政许可前置条件是不合法的!
835098syc
发表于 2016-6-17 00:02:15
835098syc
发表于 2016-6-17 00: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