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奔跑吧蜗牛 发表于 2016-6-14 08:35:26

老王同志又出山,
戏说出租经营权。
一知半解读法律,
输了官司不年传。
是非曲直有公断,
另有所图不一般。

粉丝 发表于 2016-6-14 12:51:04

一年半载瞎胡闹,怀揣判决还上告。法律学习不到位,误导大众有一套。——粉丝

愚人 发表于 2016-6-14 23:45:55

好多的水军

渭河新家 发表于 2016-6-14 23:57:24

本人路过读帖说两句,出租车官司不是都败了几次了,咋还又开始折腾了,不明白是怎么个意思?

画乡小子 发表于 2016-6-15 08:43:14

没玩没了的胡闹,恐怕是别有用心吧?

秋风落叶 发表于 2016-6-15 10:15:46

政府的决策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飞的更高1978 发表于 2016-6-16 13:59:09

王建民 发表于 2016-6-16 15:34:33

用经营者的自愿承包申请书作为行政许可前置条件是不合法的!

835098syc 发表于 2016-6-17 00:02:15

835098syc 发表于 2016-6-17 00: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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