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山人
发表于 2016-6-9 10:20:58
{:7_390:}{:7_390:}{:7_390:}
墨染锦年
发表于 2016-6-9 11:05:33
该方案科学合理,给经营户提供了诸多优惠政策,充分体现了政府利民惠民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只要遵规守纪营运,经营户将赢得更多的利润。
不知那些同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存在管理争议、纠纷的承包经营户们看到这样的优惠方案,有何感想?后悔莫及了吧!
将军山人
发表于 2016-6-9 12:01:43
对了,没有按期办理出租汽车延期经营手续者,己于2016年元月1日起自动放弃了出租车承包经营资格,当然也不存在延续许可经营资格了。我记得出租所曾发了好几次通告,反复劝告过了的。
将军山人
发表于 2016-6-9 12:03:03
{:7_389:}{:7_389:}{:7_389:}{:7_389:}{:7_389:}县委县政府决策太正确了。支持,支持。
西北羊
发表于 2016-6-9 12:08:15
给政府点赞!!!!
flhf
发表于 2016-6-9 13:22:12
听说新一轮许可车牌号将从8T251号开始编排。县政府是这样定的吗?
正义勇士
发表于 2016-6-9 13:28:00
flhf 发表于 2016-6-9 13:22
听说新一轮许可车牌号将从8T251号开始编排。县政府是这样定的吗?
听说了,确实是这样定的。今后凡衔上跑的8T200以前的牌号出租都属非法黑车。便于乘客辨认。
努力奔跑吧蜗牛
发表于 2016-6-9 13:41:58
政府决策英明,充分考虑了经营户的利益,对守法、文明、优质服务的经营户更为有利。那些胡成精的车主们一定傻眼了吧?
美丽户县
发表于 2016-6-9 13:56:00
支持
天山雪莲
发表于 2016-6-9 17:45:18
政府的决策英明{:7_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