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应禄
发表于 2014-4-4 20:45:08
哈哈,债主托我讨债,我自然得尽职尽责,现在,货款落了空,我必须如实告知债主,债主对再打官司有意见,请教法院,没有什么不对。网友有不同观点可以讨论,但如果感情用事,我觉得大可不必。同时,我向网友报告,我已按组织系统向上级纪监反映了。现在看来,再行起诉已不可避免。在前不打算起诉有两个考虑,一是与我们村干部关系挺好,不值;二是理由不充分,假如村主任问有什么证据证明其领了款怎么办?谁主张,谁举证,我的证怎么举?现在好了,证据(在法院的回复里)全有了,我还不应感谢法院吗?
至于有网友说绝不请我当代理的话,我不想以牙还牙,只回敬四个字:自作多情。不过,我们若真的起诉,我倒欢迎网友们到场旁听,更欢迎想和我辩论的网友给被告当代理,否则,是没有发言权的。谢谢了。
{:soso_e183:}
奋斗终身
发表于 2014-4-4 21:43:00
{:7_389:}{:7_389:}{:7_389:}
靳应禄
发表于 2014-4-5 06:46:25
奋斗终身 发表于 2014-4-4 21:43
:handshake
亦稼亦穑
发表于 2014-4-6 11:30:43
按理说,债务官司执行结束,应该是原告或原告委托代理人领款,但是法院把钱给了村主任,看来代理人是被不白地委屈了。
兰花草
发表于 2014-4-6 19:14:45
法院的事谁评判
海纳
发表于 2014-4-7 15:21:02
在下拜读了,感谢!
靳应禄
发表于 2014-4-8 08:40:18
{:5_321:}
释义
发表于 2014-4-8 09:01:16
如果原告把代理人辞掉,你就成了案外人,你还说什么?
兰州拉面
发表于 2014-4-8 09:18:14
有道是旁观者清。依在下愚见,这个帖子,法院应当回复,而那个一箭三雕的帖子实在是不该回复。不该回复的却回复了,效果适得其反。{:7_360:}
zxcvbnm
发表于 2014-4-8 17:39:17
释义 发表于 2014-4-8 09:01
如果原告把代理人辞掉,你就成了案外人,你还说什么?
很幽默。:lol:h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