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热搜: 户县
查看: 1386|回复: 1
收起左侧

网站、网店必须在醒目位置亮标亮照

[复制链接]

1103

主题

1426

帖子

2万

积分

捌.大漠孤烟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0315
发表于 2017-5-24 12: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陕西省工商局安排,2017年5月24日开始至9月30日,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督促引导和规范辖区内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主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从事经营活动的主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同时为需要申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的主体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力求实现95%以上的亮照亮标率目标。

据了解,申请和加贴电子链接标识有两种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两种方式。网上办理,网络经营者直接访问“陕西工商网络交易服务网”(网址:http://wljg.snaic.gov.cn),点击“电子链接标识申请”按钮,依照说明登录后填写申请内容,经工作人员审核后获取标识代码,再将标识代码安装到网站首页或从事经营活动的主网页醒目位置即可;现场办理,网络经营主体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可携带经营主体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网站地址、网站管理人员和联系电话,直接到县级以上工商或市场管理部门网络监管机构,由工作人员现场办理。

陕西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精心筹划,认真组织,通过公告、电话、短信、网络或书面等多种途径及时告知当事人,广泛宣传网络经营主体身份识别管理有关规定,依法采取告诫、约谈、行政处罚等多种手段强力推进亮标亮照工作,及时督促和引导网络经营主体主动申请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主动提供帮助和服务,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西安新闻网)

4

主题

4621

帖子

2万

积分

捌.大漠孤烟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6231
发表于 2017-5-24 14: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快捷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秦岭网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58号
陕ICP备10002220-1~2号

GMT+8, 2024-4-20 08:27 , Processed in 0.467137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