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空气污染变化趋势分析,省环保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预计1月26日至2月1日关中大部分地区和汉中空气质量以轻度到中度污染为主,局部可能出现短时重度污染;陕北大部分地区和安康、商洛以良到轻度污染为主,局部可能出现短时中度以上污染。2月1日至2月3日,受冷暖气流交汇影响,总体空气湿度较大,可能出现弱降水,大气污染扩散条件一般。预计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以中度到重度污染为主。 省环保厅要求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 I, u% _! n# G* X, G6 q*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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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十大专项行动的通知》提出的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切实健全并强化属地管理机制,将保护环境空气质量的责任落实到县、区政府,对工作任务及职责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以及奖惩措施。 加强对各单位、各重点工业污染源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抽查和检查力度,严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加强春节期间对各类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建设等工地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的环境监管,严格防止违规施工。切实强化道路保洁,严禁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树叶、垃圾等行为。 鼓励和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绿色出行、绿色消费,自觉自愿、共同营造绿色生活、减少污染、过环保春节。 各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密切关注空气浓度变化,严格按照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发布预警、果断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加强调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的影响,保障社会公共生产生活良好秩序。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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