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资讯要尊重人的隐私 12月4日法治宣传,户县组织了大型活动。其场面大,热闹异常,有人把资讯照片发到网上。 从照片看,参与的机关、单位众多,各单位结合自己职责和业务,宣传法律。其中户县计生局发放避孕套的照片特别惹眼。 听说过计生局有给适龄人口发放避孕药具的职责,选择在法治宣传日发放,大概也不会错。可网上出现公民个人形象,大有不妥。 毕竟,食与色,人之性也。某人有性行为,某人使用避孕套,不能见怪。 而有无性行为,使用避孕套否,为避孕还是防病,性伙伴是那类人,这些都是极端的个人隐私。 虽然七、八十岁的老年人多次领取避孕套叫年轻人有想法,有些不解,有些嫉妒,但也不能对老年人不敬。把人家照片发到网上,显然对人不尊重,涉嫌侵犯隐私。 有个人,有一年制定年度计划,要和56名女性发生性关系,还要确保2名名良家妇女,据说已和500名女性发生性行为,这令人惊叹。可人家是公职人员,是公务员,人家有权、有势、有钱、有时间,普通百姓比不了。老百姓那点本事,不值得炫耀,也不应受监督。 在法治宣传日,不介绍户县的法治成就,把几个老人领取避孕套的照片发出来,好像户县法治无可盘点,只有性事,对人不厚道,对地方无建设性,不是正面的讯息,不是正当的舆论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