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30日07:03西安晚报
为严厉打击“高考移民”,省招办明确,从此次报考起,今后考生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报名条件 五类人员不得参加高考 凡在我省报考的学生,截至2011年8月31日,其常住户口和高中学籍均要在陕满3年。考生本人或随父亲(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在陕落户者,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不得报名的人员包括: 一、高等学校在校生; 二、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报名并参加过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四、在上一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有利用通信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考生;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对于高中阶段非应届生以作假手段参加高考的,以往只提出违规参加高招全国统一考试则不能再报考。今年教育部则明确:参加过省级统考或高校单独招生,也不能报名参加今年的高考。这意味着,在高一、高二阶段就报名“试水”高考的学
户籍限制 只能在所在县区报名 所有高中毕业生都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其中就读于非户籍所在县(区)学校的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县(区),凭就读学校及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2011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报名。 考生报名前必须到县(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领取报名号和密码。然后登录陕西省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输入报名信息。报名时间为12月11日至17日。 2010年12月25日前,确认报名信息,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报名结束后,各县(区)招办要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考试费95元。 资格审查 多措施严防“高考移民” 省招办要求,各地要通过户籍学籍双认定、高中学籍电子注册、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核查、报名资格公示等办法,严防“高考移民”。 并将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考籍列入报名资格的审查内容。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各地考试管理部门要商请公安部门,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查,重点审查持有外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特殊考生 须审查资格并公示名单 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由县(区)招办审查并公示,省招办将对特殊考生资格复审并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 被推荐为普通高校保送生的学生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高考前被普通高校按保送生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高考,准考证由县(区)招办负责收回。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否则,不得参加相关学校组织的体育单独招生考试。 少年班考生凭报考学校通知单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在我省就读内地西藏班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 报考科类 艺体生可兼报其他类别 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5个类别。报名时只能选报其中的一类,报名后不得更改。文史、艺术(文)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理工、体育、艺术(理)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 填报志愿时,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类、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志愿。兼报志愿从第一批本科开始,提前录取批次不得兼报。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