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天中午在微信交流群里面有位网友发出一则消息,内容如下:
1 M* X0 k* |( J- d, ? 求转发,求判死刑!!!今早孙姑村小学门口又发生一起抢娃事件,一位戴着鸭舌帽的黑衣男子抢一位十岁女孩,幸亏被抢10岁小女孩机智,牢牢抓住路边一位老人的三轮车并大声呼救,才保住一命!最后劫匪被赶来村民和村干部控制!
" X* c# E8 @, m$ Q, {. b 经公安机关查实,“抢娃事件”纯属谣言。4 P" o b2 r( p" W3 e
事情经过是惠安科研一所一职工,周二晚在人民路喝了些酒不知回家的路,晚上骑电动车迷迷糊糊到长安,休息一晚,第二天早上回来路过孙姑村恰巧电动车没电,人坐在车上用脚蹬地前行,上学的女娃(***,10岁)看见他一边哭一边跑,他并未搭理,过了不久来了一群村民围住他说他有偷娃嫌疑,便把该人扭送到公安派出所。派出所调查后将此人已释放。
2 }! q( m* E) u! Y9 w( Q: T- N0 _) ]+ m# t- t
这件事在此告诉网友:微信圈里请勿转载未经核实的信息,谣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些不懂网络的人,一见消息就转,这次事件给这些爱转载别人消息的人又是一个警钟。
+ ?% k8 h& j& W$ O. d1 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