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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辛苦1年今天买了个车,回来就遇到麻烦事情。心情一下很郁闷。小区将我们2-3栋楼之间的篮球场拆了,在道路2旁画出车位租给我们业主,在门口弄了个红外栏杆,不交钱不让进去。打电话问小区物业怎么办车位,人家牛逼的说没有车位。一个小区就40个车位,没有空位了。我出去看了看共40个车位怎么停了46辆车。门口外部的车都停小区里,我们自己小区的业主反而没有位置。问物业怎么办理,人家说没有办法然后就挂了。我们只好停小区外面大路边。停车位一直是争端的发源地。(物权法)出台前没有法律规定,损害业主的利益。出台后纠纷也没有减少。主要原因是业主没有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根据(物权法)74条第三款规定,在小区公共部位画出的车位,所有权应该归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出售。这类车位因车位停放而取得的利益,应在扣除成本后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于是在小区的旁道或者相邻2栋楼之间,在所在场地画几道白线以示车位,这其实是将小区的公共部位用做了停车用途。
. s! I( M, G, ?& t2 R" L3 C 宝苑佳居就是这么牛逼!你能把我怎么样。
' V( w0 Q/ X" ~: r4 u 强烈希望有关部门管管这个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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