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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7日晚,网友“叶檀交通”在户县人民网发布“看户县交通局给出租车户信访事项答复说交通局工作”一贴,此贴内容属实。现就我局处理有关信访情况说明如下:2 S0 |8 @9 F4 v0 f" y; P* {, U
户县交通运输局历来重视信访工作。2015年9月16日我局收到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转来信访人赵建刚反映户县宏达、腾达出租汽车公司在无任何政策依据下强行收回出租汽车经营户产权和经营权问题的信访件,我局及时安排专人立即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于2015年10月15日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 a1 b$ f; A \( v! I$ @% z
在调查期间,我局与信访人赵建刚所留手机号(180921***08)进行联系,两次电话联系信访人,但对方接电话人均称他不是赵建刚,随即挂断电话,致使联系中断。后我局工作人员又到信访人所留联系地址苍游镇槐道村寻找赵建刚又未果。此后,信访人也一直未与我局联系。
* F0 c; \9 b) E. X; f: c% I 2015年12月9日,曹振海等一行10余人到户县交通运输局询问信访事宜,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及时接待。在接待过程中,向曹振海等一行就信访件中所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一行人要求给予书面答复。我局工作人员询问谁是信访人赵建刚,来人称:赵建刚没有来。我局相关人员答复曹振海一行人,信访件只对信访者本人进行答复。
; M8 k+ @# u1 H; F 这时,有人电话联系赵建刚,大约1个半小时后,信访人赵建刚来到我局。在交谈过程中了解得知,信访件所留联系手机号码为出租车陕A8T211承包户曹振海的手机号,曹先生当场承认交通局工作人员曾两次电话与其联系,问:“你是赵建刚吗”?曹回答:“我不是赵建刚”,并随即挂断了电话,情况属实。9 d* D7 C7 d3 r' s) Z' `$ R
当天县交通运输局给信访人赵建刚进行了书面答复,即为网友“叶檀交通”所发的“看户县交通局给出租车户信访事项答复说交通局工作”中引用的答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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