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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怀孕流产后男友不愿结婚 索要贞操权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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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江湖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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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1 19:3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宝鸡男子赵某,以涉嫌谈恋爱结婚为由与张某交往,而张某怀了赵某的孩子后,赵某拒绝与张某结婚。受害人张某以涉嫌侵犯贞操权欲将赵某诉讼法院,近日,在双方的调解下赵某向张某赔偿7.3万元,并赔礼道歉。贞操权不容践踏,法律人士称,张某获赔无疑具有强烈的破冰意义。

    贞操权不容践踏,骗色要赔偿。这不仅给试图骗女孩子那些人敲响警钟,对于保护女性不受性侵害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贞操权”在西方国家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早已被认可。像最早确立“贞操权”的国家——德国,以撕破他人衣服的行为即构成侵害“贞操权”已被写进《德国民法典》。亚洲国家如日本也都有保护“贞操权”的相关法律。贞操权的确立,让受害人运用损害赔偿的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也提醒年轻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否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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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19: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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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1 22: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一年,新的气象,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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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2 08: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敢做敢当方为大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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