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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与经开区交警大队、经开区城管执法局等单位,针对部分高陵出租车在城北地区跨区营运、滞留待客的现象开展“突袭”式联合执法行动,现场查处2辆涉嫌跨区营运的高陵出租汽车,执法人员对车辆予以暂扣,司机或将面临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0 n( o# ?6 P" S* M: y1 L" o
暂扣2辆涉嫌跨区营运车辆
2 J" u" [2 d& a( C' H 上午11时许,联合执法队来到凤城四路与未央路十字西南角,发现有七八辆枣红色的高陵出租汽车停靠在路边。看到执法人员后,几辆车迅速驶离。现场有2辆滞留车辆被执法人员暂扣。! N5 ^* H$ P2 M
对于这些停留在路边的出租车,执法人员在现场取证比较困难。“不过,我们可以调取这些出租车的GPS定位数据,如果数据显示车辆长期在此停留,这就是车辆跨区营运的有力证据。”工作人员说。5 w% l) p+ x2 X5 m, v6 k) z3 p
停靠公交车道影响交通
* d, {& r* ~! ?) Q% N! ], F2 h2 `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凤城五路与未央路十字的东北角,这里临近地铁口,往来的车辆更多。在路北的公交车道上,停靠着近10辆红色的高陵出租汽车。当执法人员靠近时,这些车辆却迅速驶离了现场。“这些高陵的出租车每天都在这里的公交车道停滞,一排有十几辆,常有乘客在这里上下,影响市容和交通,我每天上下班骑自行车从这里经过时都很不方便。”在凤城五路工作的朱女士说。
1 U" L q+ r) B 情节严重 可暂扣营运车辆6 m( u3 q5 C; u$ c- O
经开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长期以来,个别来自高陵的出租汽车在未央路与凤城四路、凤城五路交会口处滞留待客,不仅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阻塞公交车道,还扰乱了西安市正常的出租车营运秩序。! e8 T c" |" q6 w& A6 o" E
依据《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划定的营运范围以外驻地营运的,由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暂扣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暂扣违法营运车辆。 I) ~& F, m. e0 Q
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工作人员希望广大司机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条例规定,不要跨区域营运。尤其是来自高陵的出租车司机,在地铁口下客需即停即走,不能滞留待客。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要乘坐本地正规出租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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