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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举报控告陕西省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苑伟同志工作不力,行政不作为,失职现象特别严重,事实如下,清贵处调查处理,我们村民讨回公道。
8 z7 N# L! k N9 b5 Q1 e" | 我村原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小龙因侵吞集体经济于2013年8月13日落网入狱,破坏买卖土地达104亩耕地和其它经济,事情至今未解决。只解决在2010年非法卖庄基地220万余元,经户县公安局调查了解侵吞27.8万元,报给检察院立案,因被告之妻用不择手段,使检察在次落实到17.6万元,检察院起诉到法院被法院又落实到5.6万元定罪,判刑5年,我们村民不服,多次找检察院办案人员段宛宁论理,段宛宁没有充分理由说服群众,并说她也没法子,最后在群众的逼迫下只好抗诉西安市检察院,还是被告用不择手段使法院维持原判,又在2014年再次重新反映张小龙在任期间利用职权将7张借条已在出纳手出帐达78211.12元,现金装入自己腰包,还有村民防非典工资和村干部工资达8328元,仍在出纳手里把钱领了不给大家发,又装入自己腰包里,两项共达86539.12元的材料,起先交到县纪检委于2014年9月26日由纪检委转交县检察院办理。
; u2 b, t9 i" a3 a6 \ 时隔3月之久,还是无动于衷,追问多次,作为检察长苑伟应该按程序办理,将这份材料移失了,让手下段宛宁给我们打电话要求再送一份材料,为了事情想解决只好又送一份材料,又过了4个月之久,还是不闻不动。检察院办案人说我们那事是侵吞集体资金,由公安部门处理,把这份材料最终交给公安部门处理。不知转交给公安哪个部门?那个人拿材料?至今还是一推再推,导致此案无法进行,所以在上网发帖,为我们村民讨回这个公道。 X- \! `5 B6 [# W2 ?
以上我们反映的材料若有不实之处,愿受到国家的法律制裁。7 }0 \% T1 g2 _" {9 o2 X/ f
+ z* m7 k: z! w( ]8 [* t, k6 ` 陕西省户县祖庵镇北街村村民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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