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 , {$ ~3 y! V4 e. }% Q8 Y. }# B
鼓励四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9 n* |: s' D* v$ b5 O
. x9 x/ z U* f7 C$ ~ {0 N5 i 省民政厅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管理登记工作的通知》。依照通知精神,陕西省将进一步巩固“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清理成果,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化脱钩,加快政府职能转移。 《通知》规定,陕西省重点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培育扶持,优先发展,此四类社会组织按照认定标准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县(市、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可受理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相应降低,登记程序也将得到简化。未来将允许一业多会,允许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标准设立行业协会,允许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审批,由其自主设立、自负其责。 与此同时,省民政厅将通过提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社会团体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广泛开展社会团体评估工作、加强登记管理机关能力建设等措施,进一步增强社会团体管理服务效能。 $ {3 t/ j7 U/ D,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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