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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法院公开宣判 违规执法酿下惨祸 滥用职权依法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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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天山茗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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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5 17: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为公路管理执法人员,未按程序规定严格执法,且在自己并无大货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违规车辆”发生恶性交通事故,致他人当场死亡,酿下惨祸。5月5日,县法院一审对这起滥用职权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杨兴(以下人物均系化名)犯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一年六个月。
. R- s. f) W5 D2 G3 O: F$ @    2013年7月8日凌晨3:20分左右,时任西安公路管理局某超限运输监测站稽查室副主任的杨兴,带着流动检测班例行上路巡查时,查扣了一辆拉砂石的大货车。在并未按规定程序对该货车进行现场超限检测,且自己并无大货车驾驶证的情况下,杨兴驾驶该车驶向监测站。行驶中,因观察不周,将在车前行走的车主王青撞倒碾压,致其当场死亡。# `* k* h/ P* j+ Y1 h8 k3 r$ X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兴身为超限监测站工作人员,违反《公路超限监测站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超越职权驾驶待检车辆,致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一人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已取得死者家属谅解,对其依法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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