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丹凤县纪委获悉,丹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商镇中队副中队长王建龙,因违规执法被县纪委依法查处。 今年4月以来,一些过往司机纷纷向媒体反映,在丹凤县的高速公路出口总有几名交警设点检查,找一些借口处罚过往的货车司机。这些交警处罚时从来不出示相关证件,而且还当场收取现金。 4月9日,媒体记者经过暗访,查实4名没有任何证件的协警以现金处罚的形式查处过往车辆,而当时带领这些协警进行违规执法的,正是丹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312国道道路交通安全巡检组负责人王建龙。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丹凤县纪委及时督促县公安纪委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丹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312国道道路交通安全巡检组在纠违执法工作中,执法主体不规范,对超载车辆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未扣留超载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其行为构成失职。 经丹凤县纪委决定,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交通警察管理大队商镇中队副中队长王建龙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其副中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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