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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出新规严惩六类涉医违法犯罪 职业“医闹”歇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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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江湖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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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5 07: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近些年来多起涉医犯罪行为的背后,医患矛盾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突出问题。昨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公布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这部意见的出台,将成为遏制、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
! Z* n! B% D( Q2 ]- K, H, {  其中,对于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等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意见规定,经劝说、警告无效的,要依法驱散,对拒不服从的人员要依法带离现场,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应规定处罚;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扰乱其他公共秩序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罪名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I. b) U- r! d4 H( x3 b% i' ]
  意见要求,处置有关暴力杀医、伤医、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及时出警、快速处置;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立案侦查,并确保侦查质量。检察院应及时依法批捕、起诉。法院应加快审理进度,对于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
8 O( M3 F, {7 }) ^; ?, [0 I) N# a, H  惩治涉医犯罪三个看点& D- e  }) d7 b/ Q0 S+ O1 i: X
  看点1涉医犯罪追刑责
( Q0 ]$ A7 q- O! G3 W4 d  在处置涉医违法犯罪案件时,意见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及时出警、快速处置,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立案侦查,确保侦查质量。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依法批捕、起诉,对于重大涉医犯罪案件要加强法律监督,必要时可以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加快审理进度,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对于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
# ^" I4 _7 b9 n. R7 r% y: d  看点2剑指职业“医闹”
  m$ w3 V& \7 b: q2 W. i  意见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要对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或借医疗纠纷实施敲诈勒索的“医闹”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有关规定从严惩处。$ @4 {8 e+ ?* T1 W
  近年来全国涉及医闹的医疗纠纷案件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态势,主要原因在于医患之间的沟通机制不顺畅,患者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医疗纠纷的难度较大。; |  t& ?0 i. a% q9 j2 R
  在正常情况下,出现医疗纠纷首先应寻求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如调解失败再选择司法诉讼。但是,群众对此不太熟悉,对其公正性也存疑虑。而一旦选择法律维权,就将面对漫长的司法程序,耗费巨大的金钱精力,这让许多患者宁愿去找“见效快”的“医闹”处理。本次意见明确提出对职业“医闹”要严惩不贷,这一执法困境将有望得到解决。
4 l" w4 j; `2 x/ J. p  看点3三道程序化解纠纷
  b+ P% u* ~3 s( J  z: N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指出,意见为处理医疗纠纷规定了三道程序: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投诉管理部门,畅通投诉渠道,做到投诉必管、投诉必复。对于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成的医疗纠纷,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在第三方调解无效等情况下起诉至法院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法院应及时立案受理、依法判决,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利益。  G" c  Z! F/ i" K* `/ U3 Y
  一些医院确实存在服务态度差、过度检查、小病大治等问题,这些问题让患者身痛心更“伤”。意见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改善服务态度,尊重患者的隐私权、知情权、选择权等权利,根据患者病情及实际需求,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沟通。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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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天山茗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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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QQ达人

发表于 2014-4-25 09:5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应该有这样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医患矛盾,在法制的基础上解决医患矛盾,不能迁就以闹得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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