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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7日16时04分,我队接到报警,在户祖路李朱寨村段发生一起死亡逃逸事故。 接警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大队长王本行、主管事故工作的副大队长张鹤、事故中队中队长李强,立即带领事故值班民警及法医赶赴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王本行大队长立即指挥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同时组织警力在事故现场周边展开调查走访,寻找目击证人。 经初步勘查、调查:2014年3月27日15时55分,户县祖庵镇李朱寨村宋佑计(男,68岁)背着孙子宋栓栓在事故地点由南向北步行过公路时,被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货车碰撞,致宋佑计当场死亡,宋栓栓受伤,肇事后货车向东逃逸。现场未发现任何线索和遗留物。经在现场周边调查走访,有目击证人提供,肇事车为一辆白色厢式货车,车号未看清。 经现场勘查完毕后,张鹤副大队长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抽调精兵强将成立“3.27”专案组,对案情进行分析、研究,并对侦破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布置。民警在周边调查走访得知,周至集贤有古会,已接近尾声,户县玉蝉乡陂头村古会刚开始,从集贤转往陂头村赶会的货车走这条路的比较多。通过勘查、调查情况分析,肇事车辆应为外地户做生意的。 专案组按此思路连夜安排警力展开调查摸排。兵分五路展开工作:第一路继续在户祖路沿线调查走访,寻找线索;第二路、第三路分别负责调取户县、周至过往户祖路的白色厢货车资料;第四路前往集贤古会调查赶会的厢货车情况;第五路前往陂头村调查赶会的厢货车的情况。 专案组民警经过一夜的调查、摸排未发现可疑线索。28日一大早专案组民警顾不得休息又投入调查摸排。上午10时多,第三路在周至排查监控资料的民警发现一个情况,一辆陕AQF906号白色跃进牌轻型厢式货车,事故发生前3分钟沿户祖路由周至方向驶入户县,其应于肇事时段经过事故现场,且车型符合目击证人提供的特征。于是民警立即对该车信息进行核查,经查该车登记的车主叫齐宝善(西安市碑林区兴庆路106号)。民警立即对齐宝善进行调查、经查齐宝善实际系户县玉蝉乡水亭村人,经对齐宝善调查,他将该车经营不到一年卖给了郝余生(男,56岁,兴平市赵村镇晁庄村人)。得知这一情况,民警立即驱车赶往兴平进行调查。途中民警与郝余生取得了联系,民警表明身份后,郝余生承认了肇事事实,说户祖路李朱寨的事故就是他所为,并讲他准备投案。民警为稳住郝余生就让郝余生在就近的兴平市公安局赵村镇派出所投案。民警也立即赶往赵村镇派出所。11时许民警赶到赵村镇派出所,见到了郝余生,他说车因无营运证被兴平运管站扣押。下午4时30分专案民警将嫌疑人郝余生及肇事车陕AQF906号车带回大队。 经审查,郝余生对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2014年3月27日他和胡景峰(男,41岁,户县玉蝉乡新兴村)去周至收生猪,没收到,下午15时55分他驾车沿户祖路由西向东行至李朱寨村段时,有一老汉背个小娃过公路,避让不及,将老汉擦挂,事故发生后他停了一下车,看到老汉躺在路上不动,心里害怕,加之当时路上人少,就把车开走了,沿户祖路行至祖庵时沿南北一号路向北后又拐到南北三号路向北,最后经南北二号路新桥返回兴平,他心里一直很害怕。28日上午,户县交警给他打电话,他知道跑不了了,就到赵村镇派出所投案。 目前,该案经过专案组民警一天一夜连续奋战成功告破。该案立为交通肇事案侦查,嫌疑人郝余生已被刑事拘留。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6 r( W8 {4 O*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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