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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是现代人的生活中心。人多了,繁华了,互相干扰、不利影响也就多了。这就需要人管理,管理生活秩序。城管应运而生。
& E1 c( o5 m* I' x7 N5 j 城市没有人管理,大家生活都会乱,城市秩序离不开城管;现实生活确实有不如意的地方,不是城管管的多,而是城管管的不到位;而提起城管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水平,实在不敢恭维。对于城管,想说爱你不容易。: _8 t( ?6 o1 Y8 Z6 j
国家引导全社会文明行事,依法行使权利,建立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可是,城管留给人们的印象,大概是唯一、有合法身份的街头暴力队伍。
+ @! T% j6 r3 e+ [ 虽然各地城管也创造了名目繁多的执法方式,但是总体印象还是不好,还时不时曝出恶性事件。看城管执法,只有一个印象,就是体力较量,看谁人多势众,看谁手段黑,出手猛。除了公安机关对付暴力、恐怖犯罪分子危险激烈外,其他部门执法本来是一件理性、文明、公开、公正、和平的事情,这种认识,常常被城管执法打破。
2 S, ^/ g$ T( X* ]8 ~* M3 o. ^, J) j 人不会久富,也不会久贵,相反时事变化,命运无常,人人可能一不小心就坠入社会底层,成为弱势群体,所以人们大多对弱势群体都抱有同情之心,同情别人也是同情自己。实际上,城管对街头流动商贩的赤裸暴力,正是冲击人们心中对自己前途命运的担忧的底线,才一波又一波引起舆论抨击城管。
: c+ [. y' _5 l* O: n0 v1 W! y+ G4 E; l, c 城管其实是国家正式的执法机关。法律的特点,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有普遍性的,就是在国家权力所及范围内,法具有普遍效力,在法律效力时间内对法律效力施及地域范围内的人和事都有管辖权。对一部分人不发生作用,成就一个特权阶层,现代法治国家都没有这样的制度。对一部分人执行法律,对一部分人不执行法律,丧失的是法律的尊严,流失的执法者的公信力。选择性执法,是执法者玩弄法律,玩弄权术,玩忽职守。舆论抨击城管,其实也有恨铁不成钢的意蕴。' E2 n4 v$ t0 l8 e
因此,我希望,户县城管能接受、理解批评,塑造执法部门的应有品质。 ; |& M$ @& y& G" r3 K0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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