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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小长假期间,折扣券、礼品卡、VIP会员卡满天飞。在大大小小的优惠促销活动中,“最终解释权”一词常常映入消费者眼帘。发生消费纠纷时,商家一旦亮出“最终解释权”这道护身符,往往就能“化险为夷”。其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早就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最终解释权”为借口,侵害消费者的权利。(人民网2013年9月21日)
+ ` J# u2 ]7 ]$ s* y% k3 d# S' ? 既然国家已明确“最终解释权”不合法,商家为何还明目张胆使用,甚至让其泛滥成灾?其实在面对这样一个“最终解释权”问题时,我们的眼光不能仅仅落在商家身上,其背后的原因是多元化的。/ ~7 T4 `1 j: j' X% R4 `
“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商家作为“最终解释权”的获利者,经营者在制定相关合同、条款时,凭着对追逐利益的本能驱使,自然而然地便会将合同、条款制订得更倾向于“利己角度”。而“最终解释权”更像是给商家的利益攫取上了一把“双保险”,一旦出现了和顾客之间的交易纠纷,商家便会搬出“挡箭牌”,给出一个看似合理,实则不合理的解释。当然,所有解释的机会都在商家一边,如此有恃无恐怎么保证市场的良性发展?
- k% A; G/ @/ b$ [2 e1 ?! Z 同样,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也导致了如此荒唐现象。商家在制定规则的时候不可能和消费者进行信息互换,在消费过程中商家对于个别“规则陷阱”也不会主动提醒,如此商家和消费者的角色关系就和操纵者和参与者一般不平等。另一方面,面对纷繁复杂的各式条款,消费者同样不会细致追究,才会留下很多的可操作空间。在利益追逐者眼中,按照几率成本计算,使用“最终解释权”的成本远远低于获取利润的成本。因此,商家在精打细算后永远会选择使用“最终解释权”这个“挡箭牌”来达到利益最大化。
7 s* B2 K, S( _7 Z+ H$ M 诚然,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面不够大、商家违法成本不高、没有明确的惩处措施、消费者缺乏维权意识等等原因都让“最终解释权”的意义变得扭曲,但是造成这一切的根源还在于商家、消费者、监管部门三者之间的“脱节”,我们也希望对于“最终解释权”能有一个最终的说法,不要永远是无良商家逃避法律法规制裁的“挡箭牌”。来源:东北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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