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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上午,陕西省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户县余下镇惠安社区群众文化活动广场对席某某贩卖毒品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当地社区群众500余人旁听了庭审。" C5 A$ X' I. X3 F/ y! ?) Q
被告人席某某于2013年5月份在一旱冰场出售冰毒5克获赃款2000元,后在江西省樟树市购得冰毒50克准备出售,返回西安市后被公安人员抓获。经过审理查明,席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庭遂依法当庭宣判,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1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7 D) w6 f( ?/ C. u: T: |
庭审结束后,法官们现场向旁听群众发放“万名群众观庭审、评案件、提建议”活动意见表,积极征询旁听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旁听群众表示,户县法院公开在社区里审判毒品犯罪案件对犯罪分子是一种打击,也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希望法院能够继续在社区里开展对毒品、盗窃、抢劫等犯罪案件的审理活动,推动惠安社区的“无毒社区”和“和谐社区”建设。3 I3 w: b# G- E3 f7 h& k
户县法院通过深入开展“万名群众观庭审、评案件、提建议”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该院选择具有一定典型性、代表性、影响力、对社会行为具有引导作用的案件向社会公布,并通过群众旁听案件庭审,增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司法要求。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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