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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车没办过户手续 他人肇事车主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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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听雨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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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5 08: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把车转手卖给了别人,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他人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因未查出肇事司机,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受害者将挂名车主郑某、刘某起诉至新城区法院。昨日,新城区法院依法判决,因不能提供车辆信息,郑某、刘某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Q: R+ T5 G3 x  j
  2011年5月8日晚7时许,市民程先生在西一路被一辆面包车撞倒,面包车逃逸。第二天,程先生向交警新城大队报案,经调查,肇事车辆为银灰色面包车,车号为陕AG7××6,登记在郑某名下。随后,民警根据信息联系到郑某,他称这辆车早已出售,没办过户手续。交管部门再次查实,刘某曾购买使用过这辆面包车,但刘某表示车已经卖了,也没办过户手续,联系不到买主。程先生的治疗费为17475.35元,其中郑某和刘某共支付5000元。因为郑某和刘某都不能提供肇事司机的信息,双方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程先生遂将郑某、刘某起诉至新城区法院,要求赔偿。
( _8 N+ q& I8 h+ Z. |  y0 M 新城区法院经审理查明,郑某、刘某的行为在此次事故中存在严重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郑某、刘某各赔偿程先生4000元。(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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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滇池秋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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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QQ达人社区劳模社区居民灌水能手新人进步百度吧友云聊先锋高级会员

QQ
发表于 2013-9-15 12: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天气放晴了,冬日暖阳,真的太惬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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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镇海神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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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5 13: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街村烟酒店 名烟名酒 日用百货 五金电料 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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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妙语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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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6 12:36: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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