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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镇社区工作队伍建设,经省政府批准,我省今年继续面向社会为104个县(区、市)公开招聘2500名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今日起,招聘工作将全面启动,有意报考的人员请于今日12时后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anxi.gov.cn)、陕西民政网(http://shaanxi.mca.gov.cn)和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查看招聘公告。 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免交考试费 本次招聘工作的应聘条件包括,学历: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至199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户籍:陕西省常住户口(落户时间在2013年8月31日之前)。 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9月1日0:00-9月6日24:00,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据了解,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申请免交考试费。需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请于9月9日17:00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也可就近到报考职位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提出费用减免申请。 三类情况可加分 本次考试的笔试为闭卷笔试,全省统考,满分150分,时间150分钟。面试是根据笔试成绩,按县(区、市)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此次加分政策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在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2010年8月31日前到社区工作)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市)社区岗位的加10分。第二类是,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第三类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聘任期间可参选居委会成员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由基础报酬、津补贴、年限报酬三部分构成。其中基础报酬按学历确定,取得国家承认大专(高职)学历的(高中毕业复转军人)每月1000元,本科学历的每月1300元,研究生学历的每月1800元。津补贴由工作补贴、生活补贴和职称补贴三部分构成。其中工作补贴每人每月700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0元;职称补贴为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每月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职称补贴。年限报酬是指,聘任期间,在社区工作每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增加年限报酬15元。 据悉,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按各市制定政策执行。其他待遇方面,冬季取暖和夏季防暑补贴,参照当地标准执行。我省鼓励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聘任期间参与竞选社区居委会成员,依法当选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增发岗位补贴,主任每月900元,副主任每月600元,委员每月400元。 4 B ?3 D9 c# \; p5 b2 G6 g( L8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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