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户县发生一起藏獒连伤10人的恶性事件。因赔偿无法达成协议,两伤者将养犬人起诉至户县人民法院,近日,他们终于拿到了共计3万余元的赔偿款。 藏獒连伤人 养犬人被起诉 2012年2月8日上午7时,户县祖庵镇东街村一村民家中圈养的黑色藏獒咬开铁笼冲到街上。当时正值上学时段,街上学生较多,藏獒受惊吓后攻击了学生和村民,导致10人受伤。其中5人分别是户县第八中学初中生和祖庵镇中心学校小学生,另外5人为成人。户县公安局祖庵派出所民警和镇政府人员赶到后,与村民一起将藏獒赶到祖庵镇中心学校操场,由民警开6枪将其击毙。 事后,伤者毛某、宋某因赔偿事宜与养犬人李某发生纷争,先后于2012年底、2013年4月提起诉讼,经户县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后给付毛某各项赔偿款14889.47元,给付宋某各项赔偿款17746.70元。 法院判赔偿 养犬人不配合 但两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却借故推脱,拒不配合。原来,藏獒伤人后,毛某和宋某家属多次来到李某家中吵闹,李妻咽不下这口气,决定绝不赔偿。 据法院工作人员了解,李某身为村干部、县人大代表,家境富裕,并非没有赔偿能力。根据法律规定,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须经人大常委会许可。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长与李某所在镇党委领导及时取得联系协调,李某虽然口头答应给付,但迟迟未兑现。 7月16日,毛某丈夫将情况反映到县人大,引起县人大重视,并于当日发出督办函。随后,户县人民法院重新制定执行方案,并告知李某:如再不配合法院执行,法院将立即提请人大常委会许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结果,李某次日一大早便送来两案赔偿款共29900元。(华商网 原标题:藏獒咬伤人 主人判赔3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