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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检察院人性化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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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妙语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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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9 14: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除夕之夜,丈夫夏某开车带着妻子回家过年,不料途中发生车祸妻子身亡。户县检察院经过审查对夏某作出不起诉决定。7月2日18时35分,陕西电视台一套《第一新闻》节目对该案进行了相关报道。2 l8 q7 B/ p6 }* p# k* ?1 j
      今年2月9日除夕晚7时许,夏某开车带着妻子薛某回老家户县定二村过年。当行至户县南北六号路与108国道十字以北300米处时,因为天黑有雾加之车速过快导致车辆避让路面杂物时撞到路边树木。事故造成坐在副驾驶位置的薛某头部受伤,后因重型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夏某亦在事故中受伤。
+ W# p4 U2 h5 U, d       户县检察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走访中,驻渭丰镇定二村检察官了解到,夏某与妻子婚后关系和睦并育有一女,事故发生之后夏某需独自担负抚养五岁女儿的责任。此外,夏某的岳父母没有因为失去女儿而过多责备夏某,放弃追究夏某的一切民事责任并希望司法机关从轻处罚夏某。鉴于上述情况,案件被移送至户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院领导明确指示公诉部门认真核实相关事实。最终,在审查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全案案情,从刑罚处罚必要性的角度出发,该院以犯罪情节轻微为由依法对夏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来源:中国网中国交通6 }$ y! [# L3 ~2 \6 ]2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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